新政发〔2022〕9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新邵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文旅局确定了我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计9个项目)。现予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市政办发〔200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鼓励和支持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新邵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附件
新邵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序号 |
内容 |
归类 |
发源地 |
级别 |
1 |
宝庆桂丁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巨口铺镇 |
县级 |
2 |
豆腐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迎光乡 |
县级 |
3 |
龙山竹簧雕 |
传统技艺 |
太芝庙镇 |
县级 |
4 |
孙氏筋骨脏腑膏 |
传统医药 |
酿溪镇 |
县级 |
5 |
霉豆腐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寸石镇 |
县级 |
6 |
麦芽糖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新田铺镇 |
县级 |
7 |
丹道富硒茶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潭溪镇 |
县级 |
8 |
竹酒古法酿造技艺 |
传统技艺 |
潭溪镇 |
县级 |
9 |
古琴艺术 |
传统音乐 |
大新镇 |
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