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县司法局对新邵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因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标注“暂行”、“试行”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政府规范性文件体系是一个动态管理模式,通过文件清理工作予以调整更新。
(二)现实需求
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动态调整,合法有效。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过程
县司法局安排专人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清理核对,提出处理意见。对已经收集的清理评估意见结合对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与起草单位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合实际,精准有效。
(四)形成决定。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形成本次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结果的决定。
三、此次规范性文件废止决定的主要内容
废止文件:《新邵县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22〕1号)。因文件相关内容与上位法相冲突决定废止。
解读人:石谷泓
办公电话:0739-3663130
新邵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2日
相关文件: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公告